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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人口販運委員會及倖存者支援職位

防止人口販運及倖存者支援委員會

目的

防止人口販運及倖存者支援委員會將擔任總督的諮詢委員會。總督將委任委員會的成員和主席;性販運調員亦會參與委員會。委員會將負責與公共安全局局長,教育局局長,勞工部長,總檢察官辦公室,以及州協調員和任何其他聯邦、州、地方或私營機構進行協調,以提高執法意識,賦權和支持倖存者,並加強聯邦的預防教育。

組成 

總督將委任委員會的成員及主席;性販運協調員亦會參與委員會。總督將選擇:

  • 三名 (3) 人口販運倖存者
  • 公共安全局局長(委任) 
  • 教育局局長(委任)
  • 勞工部長(委任)
  • 總檢察官辦公室(委任人) 
  • 性販運反應協調員(DCJS)(現職
  • S 律師-東方(提名人) 
  • 美國律師-西部(被提名) 
  • 一名 (1) 英聯邦律師 
  • 一名 ( 1 ) 當地首席執法官 
  • 最多兩個(2)活躍的倖存者恢復服務提供商。 
  • 最多兩名 ( 2 ) 名擅長識別人口販運跡像以及提供網路安全和教育培訓以防止人口販運的教育工作者。 
  • 最多兩名 (2) 青年成員
  • 一名(1)公民,具有對抗人口販運者在線招聘方面的專業知識。 

請注意,由總督選擇的個人可能符合多個資格。 

在履行其職責時,委員會可在其認為合適的情況下委任工作小組,並邀請相關專家、執法機構、執法人員和分析師的參與。總督辦公室及總督指定的任何其他機構或辦事處將為委員會提供員工支援。

總督應以確保聯邦所有地區的最廣泛地理代表性的方式由總督進行任命。

報告

最終報告可在此處查看

申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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