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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類型

文件類型-徹底審查

聯邦秘書辦公室不規管外國政府要求哪些文件。

驗證文件的要求

如果您的文件是:

  • 一份公證文件,該文件必須在過去 12 個月內由弗吉尼亞公證人正確認。
  • 重要記錄(出生,死亡,結婚或離婚證明),該文件無法公證,並且必須在過去 12 個月內由弗吉尼亞州衛生部-生命記錄部或您當地的機動車部發出。 由周圍法院發出的結婚證明必須包含官方紀錄證明/三印章。
  • 法院記錄,該文件無法公證,並且必須在過去 12 個月內從適當的弗吉尼亞州巡迴法院發出。巡迴法院文件應包含官方記錄證明/三封兩頁文件(VA 代碼 8。01-389 和 8。01-391)除了法院(副)書記的簽名和印刷名稱之外,還必須在文件上反映日期。
  • 一個 國家公司委員會 文件必須由 僅限弗吉尼亞州立公司委員會 在過去 12 個月內,並由委員會書記簽署,無法公證。

文件類型-常見問題

為了驗證您的公證文件,所有七項都需要公證人提供。

  • 簽署文件的縣或獨立城市的名稱;
  • 文件公證的日期;
  • 公證聲明 — 正在公證的內容(即簽名、正本的真實副本或誓言);
  • 公證人簽名;
  • 公證人佣金到期的日期(月,日,年);
  • 公證人的登記號碼;
  • 公證人的可以照片複製的公證印章/印章,姓名完全符合我們的記錄。
  • 必須是公證正本。

您可以在這裡驗證您的公證人名。它必須完全匹配我們的記錄。

接受不同語言的文件,但公證必須以英語為準。

為了驗證您的重要記錄,它必須在過去 12 個月內由弗吉尼亞州生命記錄部發行。要取得新文件,請造訪重要記錄網站(維吉尼亞州重要記錄部),撥打電話804 - 662 - 6200與他們聯繫,或造訪當地的DMV 。弗吉尼亞州法律禁止公證重要記錄(正本或認證副本)。

結婚證書也可以向註冊婚姻的城市/縣的巡迴法院索取。巡迴法院文件應包含官方記錄證明/三封兩頁文件(VA 代碼 § 8。01-389 和 8。01-391)。除了法院(副)書記的簽名和印刷名稱之外,還必須在文件上反映日期。

為了獲得法院文件認證,該文件必須由適當地發出 弗吉尼亞州巡迴法院 在過去 12 個月內。巡迴法院文件應包含官方記錄證明/三封印(兩頁文件)(VA 代碼 8。01-389 和 8。01-391)除簽名之外,日期必須反映在文件上 和印刷名稱 法院(副)書記。 法院文件的照片副本 無法公證。

通過 804-371-9733 聯繫弗吉尼亞州立公司委員會,並告訴專家您需要訂購經過驗證副本以進行國際/身份驗證。一旦簽發,該文件、封面信、費用和回郵都需要提交給聯邦秘書辦公室進行認證。

由國家公司委員會發出的文件無法公證,僅由弗吉尼亞委員會書記簽署。

請注意,這不是一個全面的清單。 其他例外可能存在。

  • 聯邦文件(包括聯邦調查局背景檢查)這些文件必須經由聯邦身份驗證辦公室(travel.state.gov)驗證;
  • 聯邦法院發出的文件;
  • 未由弗吉尼亞州發出的重要記錄(在其他州或國外的出生,死亡,婚姻等。這些必須由發行國家/國家認證;
  • 軍事公證人-這些公證人必須經由聯邦身份驗證辦公室(travel.state.gov)驗證;
  • 聯邦官員;
  • 公民身份證明;
  • 領事館官員
  • 國家/國家/地區的國家公司委員會文件

  • 目前,我們無法使用 Apostille 或 Great Seal 認證來驗證電子公證。